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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保成人版(18-60岁)保险计划是专为18-60周岁身体健康人群设计的产品,提供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全方位的保障,一份保险,两份保障,疾病意外全覆盖!用心守护,用爱表达,国寿保给您全年安心的保障,每年保费只需365元,无缝关爱365天!
产品名称:国寿保成人版(18-60岁)
产品投放期:2020-04-30—2049-11-17
保险期限:1年
可否续期:可续期
保险费:365元/年
投保人群
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从事1-4类职业的城乡居民。
拒保人群
投保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请勿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产品:
1.接受过器官移植、肾透析手术或治疗,患有或曾经患有恶性肿瘤、恶性淋巴瘤、白血病、脑出血、癫痫、新生儿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病毒性肝炎、重症肝炎、肾病综合病、肾功能衰竭、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智力障碍等严重疾病。
2.曾患听力、视力、语言、咀嚼、智力障碍,或患有脊柱、胸廓畸形,四肢、手、足、指、趾残缺。
产品条款
《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利益条款》
《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利益条款》
《国寿附加新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国寿附加新绿舟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国寿通泰无忧意外伤害保险(A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保险责任
1、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10000元
计算公式:
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次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免赔额)*付比例给
免赔额及给付比例:
⑴已参加基本医疗,免赔额为0,赔付比例为90%;
⑵未参加基本医疗,免赔额为200元,赔付比例为80%。
2、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10000元
计算公式: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免赔额)*给付比例
免赔额及给付比例:
⑴已参加基本医疗,免赔额为500元,赔付比例为70%;
⑵未参加基本医疗,免赔额为1000元,赔付比例为50%。
⑶住院医疗保险金首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
3、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100元/天
计算公式:
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100*实际住院日数
给付限额:
⑴每次住院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
⑵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⑶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300000元
保险期间内,按照以下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三十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⑵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三十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5、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200000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二十万元)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6、搭乘机动车保险金:100000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十万元)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⑵伤残保险金,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确定的伤残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十万元)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烧伤保险金,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十万元)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7、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保险金:100000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十万元)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⑵伤残保险金,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确定的伤残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十万元)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烧伤保险金,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十万元)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8、搭乘水上交通保险金:200000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二十万元)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⑵伤残保险金,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确定的伤残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二十万元)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烧伤保险金,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二十万元)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9、搭乘轨道交通保险金:300000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三十万元)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⑵伤残保险金,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确定的伤残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三十万元)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烧伤保险金,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三十万元)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10、搭乘飞机保险金:1000000元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一百万元)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⑵伤残保险金,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确定的伤残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一百万元)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⑴烧伤保险金,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一百万元)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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